

在企业日常经营中,采购环节看似简单,却常因合同细节疏忽引发纠纷。陈仲言律师事务所结合实务经验,整理了几个高频问题,供企业参考。
一问:采购合同是否必须书面签订? 法律并未强制所有采购必须书面化,但口头约定在发生争议时举证困难。建议对金额较大或长期合作的采购,务必签署书面合同,明确品名、规格、数量、价格、交付时间及验收标准。
二问:供应商逾期交货,能否直接解除合同? 不能一概而论。需看合同是否约定了解除条件。若未约定,通常应先催告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;对方仍不履行的,方可主张解除并要求赔偿损失。建议在合同中提前设置逾期违约金条款。
三问: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,如何处理? 应在约定或法定的检验期限内书面通知供应商,并保留瑕疵证据。切勿擅自使用或转售问题产品,否则可能被视为认可质量。若合同未约定检验期,应及时检验并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。
四问:采购人员私下收取回扣,企业能否追责? 可以。员工行为可能构成违反忠实义务,企业可依据规章制度处理,情节严重的可追究法律责任。同时建议完善内部审批与比价流程,从源头降低风险。
采购无小事,合同是保障。遇到具体问题,建议咨询专业律师,量身审查交易文件。